- 定向研究生 -
定向研究生又称定向培养研究生,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,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。
10月网报时需要填写“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、定向就业单位”,毕业后回原单位。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、录取学校、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。其档案、人事、户口、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地,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。(无派遣证及报到证,不能参加校招)。
- 非定向研究生-
非定向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。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。
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。入学时考生需将档案、人事、户口、工资关系转到学校;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,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“双向选择”,自主就业。(有派遣证及报道证,可参加校招)。
- 定向与非定向区别-
- 二者如何选择-
2019年教育部关于印发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教学函〔2019〕6号)文件里,第78条明确说明: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。
多所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已经明确规定非全日制专业,限定招收“定向就业”考生,只有极个别院校非全日制还招收“非定向培养”考生。
简单来说:
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,选择“定向就业”;
报考全日制专业考生,可选择“定向或非定向就业”(一般为非定向)。